
通常当房屋出现问题,首先找的就是物业,而物业部门又因没有办法解决或因为其它一些原因只能把问题移交给别的地方处理,这时就会一拖再拖。那到底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呢?
房屋的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年,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对方拒修的,可以自行维修,保存必要的票据要求开发商支付维修费。如果质量问题无法维修,可以到房产鉴定部门鉴定,要求开发商做相应赔偿,并可以起诉开发商。
房屋主题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新房找开发商,二手房找物业处理。投诉可以找以下单位: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
市民发现邻居的房屋二次装潢破坏了建筑结构、造成了楼下渗水等,可以向装饰装修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市民对防盗门、防盗窗等建筑材质有怀疑的,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如果市民遭遇交房日期延迟等合同违约行为,则可以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市民发现小区内景观、绿化、道路未按设计图纸及宣传材料执行,则可向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投诉。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以上信息介绍了房屋质量出现了问题应该找谁投诉,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关注我们。